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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路虎撞人案3日公开开庭审理 已达成赔偿117.9万元 | |||||||||||||||||||||
http://ms.dbw.cn 2009-12-03 12:47 东北网 孟军 唐淑云 杨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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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8月5日18时许,被告人张喜军酒后、无证驾驶牌号为黑G96G17号路虎越野车,在行至鸡西市鸡冠区夜市跃进街与沿河北路交叉路口处时,刮碰行人万晶右腿后停下,万晶表妹张双到车前阻止该车前行,万晶遂坐到车的副驾驶位上,张喜军开车准备前行至跃进桥南侧与万晶商议赔偿之事,启车时车向后倒了一下,轧到正在车后侧行走的13岁的女孩江帆右脚,引来许多群众围观。此时派出所一民警途经此处表明身份后,疏通了现场秩序,并让万晶、江帆二人先行到医院检查再作处理。万晶下车后,张喜军不顾前方夜市人群密集,快速启车向前冲去,撞倒围观群众及附近商贩多人,越野车撞击商贩摊床和人行道沿被迫停下。造成一人当场死亡、一人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现场另有23人不同程度受伤。 法院受理此案后,在庭前做了大量调解工作,目前25名被害人中已有24名被害人及其家属与被告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共计赔偿117.9万元。另一位死亡被害人家属当庭同意调解。 庭审中,控辩双方对被告人张喜军的犯罪事实及定性部分没有异议。被告人张喜军在陈述时,对自己酒后造成2死23伤严重后果的行为表示深深的忏悔,并向被害人以及家属鞠躬表示了道歉。 法庭宣布本案将择期公开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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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路云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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