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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评:绥化阳光公寓的黑夜危机 | |||||||||||||||||||||
http://ms.dbw.cn 2009-11-02 08:55 东北网 沐若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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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强拆不是新闻,拆了白拆是新闻。 全中国的人民都不怀疑开发商的能力和暴力。以前的一些报道都发生在南方城市,觉得离自己很远,没什么感觉。这次看到了发生在绥化的野蛮拆迁报道,才突然感觉是如此活生生的丑陋和可怕。 开发商想买别人手里产权和各种证件齐全的房子,价格谈不妥,于是在10个月的时间里,先后停暖、停水、停电,最后看还不就范,直接半夜里暴力拆楼。笔者在这里想问一个很弱智的问题,如果房主将取暖、水费、电费都按时交纳,无拖无欠,供暖公司、供水局和供电局凭什么断暖断水断电?开发商有什么权力、凭什么就号令这些部门断别人的暖和水,“掐”别人购买了的电?如果是有人私自操作,他们是不是已经构成了民事犯罪? 报道中目击者说:2009年8月1日晚11:50分,绥化市中直北二路口阳光公寓周边的居民被一阵巨大的声响惊醒。向窗外望去,阳光公寓的楼房被2辆挖沟机在偷偷扒拆,机械边有几个人手执凶器在威胁目击者离开。凌晨3点左右,这些人见天色见亮时才离开。 光天化夜的,手执凶器,威胁目击者,暴力强拆别人的房子。可就是这么近似于将施暴者名字都贴在脑门上的行为,居然拖延近10日而无果,任由30多名房主日日熬心。最可笑的是,就在事件被省级电视台和网站曝光,以及国内众多知名论坛讨论后,已经沸反盈天之时,记者10日上午再次致电绥化方面询问案件最新进展,绥化市多个部门的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均称对此事不知情。 好一个不知情。偌大的残楼在那里摆着,治下发生了这么大的事件近10天,还不知情。差不多全省全国的人民都知情了,他们还不“知情”,他们要怎样才能知情呢?被拆得一眼狼籍的残楼日日在网络上供国人讨论、观瞻,他们还在轻飘飘的“不知情”,这人民公仆当的着实有境界,有水平。 发生在黑夜里的野蛮拆楼虽然可怕,但它远远不及拆楼后的逍遥法外可怕。自然界的黑夜最长不过10数个小时,但政治和司法上的黑夜,将笼罩一个城市一个地方每一个人的心头,直到让他们由失望变绝望,最后甚至反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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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路云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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