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东北网报料 > 记者调查 正文
新建住宅第一年不能办停热手续 不入住也要全额缴供热费
http://ms.dbw.cn   2009-09-18 10:52    东北网    杨禹   
订东北网彩信手机报,移动发TX到10628007,联通发DBWY到1065566600,电信发DBWY到10628999.早报+晚报,每天一角钱
【现场】哈尔滨松花江主航道附近无名破码头下沉
【警讯】男子租房骗黄金 醉酒男子跌水沟 拒绝救援
【实拍】17名运动员出征第八届残运会坐式排球赛
【现场】绥化牌照轿车撞飞男孩 车上男子弃车逃逸
【现场】公交车撞歪电话线杆 车钻桥洞棚顶掉司机亡
 

  东北网9月18日讯 (记者 杨禹)近日,网友孙女士向本网咨询,她今年购买了一套新建住宅,但是没打算入住,物业公司要求全额缴纳供热费,她想了解一下黑龙江省是否有相关规定?

  18日9点30分,记者电话采访了哈尔滨城市供热办,据9号工作人员介绍,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新建住宅第一年不能办理停热手续。故即使孙女士第一年不打算入住,也要全额缴纳供热费,不能办理停热手续。

编辑: 强锐
我要报料】【发表评论】【复制本文地址 】【回报料频道首页
更多关于" 新建住宅 "的新闻
黑龙江新闻
发表评论
走哪拍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