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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曝绥化五营乡卫生院收取个体卫生所千元管理费 | |||||||||||||||||||||
http://ms.dbw.cn 2009-06-10 16:10 东北网 陈静 刘金莉 王冰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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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6月10日讯(实习生 刘金莉 王冰玉 记者 陈静) 6月9日有网友向东北网反映,绥化市北林区五营乡卫生院借开展合作医疗,乡内多所个体卫生所合所验收之机,不但强行收取管理费每人700元,而且还以采办新办公设备为由每人加收300元。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北林区五营乡卫生院院长李国忠。李国忠表示,合作医疗合所验收的时候,卫生院是曾经向参与合所的卫生所收取700元费用。但是这700元并非像有人反映的那样是国家命令禁止收取的管理费。 李国忠告诉记者,这700元费用里面的500元是罚款,是要缴纳给卫生局的。早些时候,参与合所的某些卫生所,在卫生局的药品大检查中出现药品不合格等问题,卫生局对他们进行了罚款处理,罚款金额为500元。而另外的200元,是作为自己在该问题上为那些被罚款的卫生所各方打点的车马及跑腿办事费用。 李国忠还说,并非所有的卫生所都在那次药品检查中出现了问题,没有该问题的卫生所在合所中无需交纳700元费用。至于网友提出的所谓采办办公费用300元一事,那是大家私下讨论合所事情时所开玩笑,自己从未真正要求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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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杨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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