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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教育局回复称猥亵女童教师已被开除公职 | |||||||||||||||||||||
http://ms.dbw.cn 2009-07-30 17:59 东北网 尤佳 陈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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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上午,阿城区教育局主管纪检的魏局长专程来到东北网,向记者出示了编号为阿教发【2009】5号,名称为《关于对李明履行行政开除手续的决定》的正式文件。文件中明确表示李明“犯猥亵儿童罪,已触犯刑律,构成严重违纪,参照国家劳动人事部《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规定》有关条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经哈尔滨市阿城区教育局二00九年四月三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李明履行行政开除手续,取消教师资格”。 魏局长同时还出示了标注时间为2008年6月5日的阿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发给阿城区教育局及财政局的《关于停发李明工资的请示》。 魏局长表示,东北网就教师李明刑期将满仍保留公职一事进行报道后,该局高度重视,在短时间内核实情况后,积极借助媒体反馈情况,并欢迎受害女童家长来教育局查看文件正本。 29日下午,受害女童家长给记者打来电话,称已经去教育局查看过该文件的正本,这个开除决定虽然有些迟,但总算给现在迫于压力在外省上学、治疗的年幼女儿一个交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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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杨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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