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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僵尸车占道堵路 交管:罚款100元 | |||||||||||||||||||||||
http://ms.dbw.cn 2016-02-24 10:12 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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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2月24日讯近日有哈尔滨市民反映,在小区门口的人行道上、公交站台附近、交通干道路口,出现了不少挂着广告的“僵尸车”,广告内容要么推销租车买卖、要么招揽买卖二手车、洗车、补胎、贷款生意,这些车给市民出行带来了安全隐患,也给文明市容带来了影响。 人行道被挤占市民走机动车 ![]() 22日早,在哈市南岗区一匡街7号附近大约30米长的一段人行道上,大约20多台二手车一字排开,把人行道挤得满满当当。家住王兆街附近的市民路过这里时,只好下了人行道绕开,走在机动车道上。附近的一位居民说:“这些车把人行道占满了,该管管了!” ![]() 车身全是广告影响市容观瞻 在哈市珠江路上,挨着税务局办税大厅的人行道上,一辆废旧的面包车上横七竖八贴满了某公司的贷款广告;在哈市衡山路上,一辆面包车上用某修配厂油漆喷涂的广告字体歪歪扭扭,“招揽生意倒是很醒目,可这也太影响城市整体形象了吧?”市民薛女士表示,珠江路和衡山路离一些旅游景点和酒店很近,外地游客看了会给冰城的整体市容市貌减分。 ![]() 停在站台附近公交进不了站 在哈市一匡街附近的公交站台,一辆挂着某二手车公司广告的面包车就停在不远处,两辆公交车进站时,只好停靠在行车道上,进不了站。乘客上下车不方便,还危险。 哈市交警大队直属大队民警张文龙介绍,根据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火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 交管部门:违规停车罚款100元 22日,车上留有某租车公司联系方式的一辆黑色SUV停在华山路和赣水路交口,路旁边禁停的指示牌清晰可见。 据哈市交警部门介绍,人行道、机动车道没划停车位的,标有禁停标识的,均不允许停车。在人行道上压盲道停车的,都将被以违停论处,处以100元罚款。23日,这家租车公司的宣传车仍停在这里,只不过换了一辆小轿车。 记者拨打交管部门的热线电话咨询,值班民警告知,市民发现诸如进行宣传洗车、挂有卖二手车广告宣传等违章占道车,可拨打110报警,接到指令后,民警出警到现场进行处罚。 市场监管:私发广告违规 据哈市行政大厅负责车体广告工作人员介绍,如果某单位想投放广告,必须委托广告公司,到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广告内容经过审批后方可委托广告公司进行发布,单位和个人无权发布广告。 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哈尔滨有几家车体广告公司,但车体广告公司投放的广告内容都是要经过审批的。文中提到的广告信息属商户自身行为,是违规的。 哈市城管部门也表示,如果确定是在非指定范围和街路占道经营,城管部门发现要予以取缔。 律师:“升级版僵尸车”应取缔 黑龙江元辰律师事务所律师计军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任何车辆都不能随意占用公共道路,影响交通、公共安全。这种广告车是“僵尸车”的一种变异,是“僵尸车”一种升级版,他建议交管部门、市场监督等部门应该对“升级版僵尸车”加强监管,违规停车应予以取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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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葛金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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