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料奖励公告 |
绥化学院06级实习生在校住宿被拒 校方解释情况 | |||||||||||||||||||||
http://ms.dbw.cn 2009-09-10 17:15 东北网 陈静 杨禹 | ![]() |
||||||||||||||||||||
|
|||||||||||||||||||||
绥化学院给东北网的回函。东北网记者 陈静 摄 东北网9月10日讯 (记者 陈静 杨禹) 9月9日,数名绥化学院06级的学生向东北网反映,今年他们面临实习,学校不许他们在校住宿舍,强行将其宿舍物品搬走。 学生们告诉记者,同学们为了准备研究生和公务员考试而放弃实习的机会,希望可以留在学校里面专心学习。但是学校强令同学们参加实习并搬出宿舍。同学们表示,学校规定的实习期为半年,大四下学期还要上课,学校让他们搬出宿舍,他们有种被抛弃的感觉。 9月10日,绥化学院就06级学生反映的不让实习学生住宿一事作出了解释,根据教育部教学大纲及绥化学院教学规定,在绥化学院就读的每个学生都必须参与为期半年到一年的离校实习。实习期间必须进入实习点,在院所在地之外实习点实习的学生,学院不在校内安排住宿,亦不收取费用。在院所在地绥化实习的学生,学院安排在校内住宿。 近期,学院发现有少数同学以考研、考公务员复习为由,不参加实习,长期滞留学院,一方面影响了学院的宿舍管理工作秩序,另一方面也因其未能完成教学大纲的要求而影响自身学业的完成。至于学院将学生物品搬离宿舍一事,是学院在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学院以后将不允许学生擅自不参加实习,实习期间也不允许学生在校内滞留、居住。而向东北网反映情况的,应该是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实习的一小部分学生。 |
|||||||||||||||||||||
编辑:路云强 | |||||||||||||||||||||
【我要报料】【发表评论】【复制本文地址 】【回民生频道首页】 | ![]() |
||||||||||||||||||||
|
|||||||||||||||||||||
|
|||||||||||||||||||||
|
24小时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