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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路虎”案3日开庭 司机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诉
http://ms.dbw.cn  2009-12-01 11:57  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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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现场一片狼籍。资料图

  东北网12月1日讯(记者 杨禹)1日,记者从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09年8月5日鸡西发生的“路虎”撞人案将于12月3日开庭审理。本网将对此事进行跟踪报道。

  8月5日晚,50岁的张喜军酒后驾驶黑G96G17号黑色路虎越野车先后将3位朋友送回家,返回途中在跃进桥附近的夜市肇事,造成2人死亡7人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鸡西市人民检察院8月12日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张喜军。张喜军成为黑龙江省因交通肇事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批捕第一人。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定于12月3日开庭审理。

 
编辑:王凌霞 我要报料】【发表评论】【复制本文地址 】【回民生频道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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