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回复】如何把妻子名字落在房产名下
东北网7月24日讯 近日,有网友向东北网咨询,称其是绥化户口,妻子是呼兰户口,2013年在利民开发区学院路东方哥德堡小区买了一套新房,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在去年已经办理完毕,请问一下,能不能让我的户口不动,把我妻子的户口签到现在的房子名下。
对此,哈尔滨公安局回复称,可以按购房落户办理。在哈市购买约15万元人民币住房(包括商业用房)或法院判决、依法抵债、继承等获得的住房(包括商业用房),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可在房产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为产权所有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视情需提供落户申请,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依法购买二手房的,产权证地址上原房主户口迁出后购房者方可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落户。流程时限: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落户材料进行调查,签署意见后报所长审批并网上流转,在5个工作日内交由落户人上报到市局户政管理支队,户政管理支队审核后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