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回复】哈尔滨职工想把档案转到外地 需要哪些材料
作者: 来源: 东北网 频道主编: 彭佳丽 2015-07-14 16:30:38

  东北网7月14日讯 近日,有网友向东北网咨询,称2002年在哈尔滨参加工作,有事业编制,2005年考上研究生脱离了学校,2008年毕业后一直到2013年才再次工作,在石家庄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现在想把原来的社保转到石家庄,想问需要哪些材料。

  对此,哈尔滨人社局回复称,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日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