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3岁男孩遭幼儿园虐打 老师为何变“魔鬼”?
作者: 来源: 东北网综合 频道主编: 彭佳丽 2015-07-23 13:45:55

 

  违法成本低、取证难

  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马跃华说,目前幼儿园及当事人违法成本低、取证难,是此类事件多发的主要原因,相关案件惩罚力度偏弱,难以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为此类事件的发生制造了“温床”。

  北师大教育专家冯婉桢说,梳理近年来发生的虐童案,其最后的处理结果多是惩罚力度偏弱、舆论关注不足,往往被大众所忽略。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体罚学生或侮辱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教育行政部门将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幼儿园管理者为避免招致家长索赔及教育主管部门处罚,通常会采取否认事实、庇护教师的做法,实在拖不过去,才开始跟家长谈赔偿,再将“惹事”教师辞退。教育主管部门对待幼儿园虐童事件的态度通常也以遮掩为主,后续处置通常也不痛不痒,别说对涉事教师个人的法律制裁,连对涉事幼儿园的整改都是敷衍了事,监管部门对这类事件的惩处,事实上并没有起到多少震慑的作用。违法成本低,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施暴者,也是幼师虐童事件一再多发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结语:儿童承载了一个国家的希望,希望这些虐童事件能让我们得到反思,全面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素质或许暂时难以做到,但利用现有法律和制度严惩幼儿园虐童行为,却是刻不容缓。只有让失德幼教感觉害怕,才能阻挡住伸向幼儿的“毒手”。别让儿童本该快乐成长的童年充满眼泪。

  (本文内容整理自生活报、新华社、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