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主城区1月20至2月11期间可燃放眼花
东北网12月27日讯(记者 雷蕾) 记者今天从哈尔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获悉,2017年哈尔滨市主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至2月11日,除2017年1月28日零时至二十四时外,其余时间为六时至二十四时。
当市区大气重污染程度达到规定的Ⅱ级预警(橙色预警)以上级别时,市区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哈尔滨市南岗区、道里区、道外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等六个主城区春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实现板棚式销售。销售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至2月11日,各零售业户只准许此时间段进行销售活动,否则视为违法,取消当年年度销售资格。
2017年2月12日24时前,各区、县(市)要督促批发单位做好烟花爆竹回收工作,做好设备拆除、清理和保管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此时段安全经营检查,防止出现非法违规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做到零售网点全撤,产品归库,规范储存。
对群众举报的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线索,一经查实,对举报者给予奖励。(哈市安全监管局举报电话:12350,哈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