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4日讯(记者许俊鹏葛金鑫)年初以来,林甸县依托全县奶牛这一优势产业,创造性地提出“托牛入场”暨“以场带户”的思路,从而实现精准扶贫。截至目前,全县确定的11个牧场已全部获得扶贫贷款,贷款金额共计5340万元,带动贫困户1516户,牧场托养奶牛2668头,预计年可增收5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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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林甸县全力调整产业结构,加速奶牛产业转型升级,全面巩固提升优质核心奶源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奶牛牧场,实现奶牛产业扩群提质增量。截止目前,全县建设3个5000头和1个万头奶牛示范牧场,建成中小型牧场23处,奶牛产业已发展成为全县的特色主导产业。通过奶牛产业的快速健康有序发展,为带动贫困户脱贫奠定了坚实的产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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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反复调研和征求意见,该县决定采取“托牛入场”暨“以场带户”的模式带动贫困户脱贫,既解决了牧场想扩张而没有资金的难题,又解决了贫困户没有脱贫门路的问题。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积极协调人民银行和信用联社争取扶贫再贷款资金,牧场作为贷款主体,本着“以场带户,互利共赢”的原则,通过县信用联社发放贷款专门用于牧场购买奶牛带动贫困户,采取牧场贷、贫困户筹的办法解决资金。具体政策是,协调信用联社扶贫再贷款资金用于牧场购买奶牛带动贫困户,原则上每户不超过2头奶牛,每头奶牛贷款10000元,每头牛贫困户自筹2000元,不足资金由牧场筹集。以牧场预期奶资收益作质押,以牧场设施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和附属设备作抵押,牧场购牛入场后以奶牛活体+奶牛保险的形式抵押。牧场带动贫困户托牛数不低于贷款额度的10 %,贷款利率为年6.75%,由政府贴息(带动贫困户所用贷款利息,利率为4.75%)。贷款期限为3年。牧场按月等额本息还款,还款后按季度返给牧场贴息。奶牛入场后保险由牧场负责缴纳,各种风险由牧场承担。保险公司、信用联社、牧场签订保险相关协议,保险赔付资金打入信用联社指定账户。场户利益分配上,合同期内牧场分三年返还贫困户自筹资金,每年返还贫困户自筹资金的三分之一(直接打入贫困户账户)。利益返还时间从牧场获得贷款30日起计算。具体利益分配是,犊牛和奶牛残值归牧场,牧场每头牛每年给付贫困户不低于2000元收益,按月打入贫困户账户,返还期限为4年。截止2016年8月末,各牧场已经开始按约定数额返还贫困户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