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回复】燃气初装费是否应该缴纳
作者: 来源: 东北网 频道主编: 彭佳丽 2016-01-14 14:30:21

  东北网1月14日讯 近日,有网友向东北网反映,称2015年10月24日购房,开发商收取燃气初装费2800元,说是不交就不给办理入户手续。

  对此,哈尔滨市发改委回复称,2006年哈尔滨市物价局哈尔滨市财政局出台的文件制定只是针对哈尔滨市燃气入户安装费的标准,2014年省里11个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规定“新建房屋楼宇门、电梯、楼道照明等房屋附属设施及供水、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的建设安装工程等费用,一律计入建设房屋开发是建设总成本”。对于供气而言,只是将燃气入户安装费计入新建房屋开发建设总成本,并非是将此项费用取消,因此,2006年的文件还是有效的。关于该文件的贯彻落实由市建委具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