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投诉大庆燃气公司太霸道 预估燃气费收两次费
作者: 崔立东 来源: 生活报 频道主编: 彭佳丽 2016-01-04 11:07:06

  生活报1月4日讯 2015年12月25日,圣诞节。大庆市萨尔图区新村“伟谷佳欢乐火锅”店装扮一新,上午10点,前厅、后厨均已准备完毕,店内外点缀着“欢乐”元素,以欢乐的姿态恭迎宾客。忙活了一上午的老板王伟坐下来准备抽支烟,此时有客人进店了。推开店门的并不是来吃饭的,而是大庆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燃气公司)东风分公司湖滨管理处的两名工作人员。他们表示,接到公司“生产调度令”指令,对“伟谷佳欢乐火锅”关栓停气,理由是“欠燃气费”。“圣诞节饭口停气索费,太霸道了吧!再说,我根本不欠费。”店老板王伟对记者回忆说,当时“压在心里的底火噌地一下就上来了”。

  12月过半 燃气公司就收整月费用

  大庆燃气公司与公服用户在结算上实行“先用气后交款”方式。按照要求,公服用户在每月5日至15日结算上月用气款,超期不交纳费用的将会受到关栓停气处理。

  但是,早在2015年12月8日,王伟就交纳了上月(11月)的燃气费用,共计1120.50元,用气量为270立方米。可2015年12月15日,燃气公司工作人员上门又要求预交12月份燃气费,并给出结算单据,显示预交用气量为321立方米,即1332.15元。

  “12月刚过一半,怎么就知道我用了321立方米气?”当王伟提出质疑,工作人员解释这用气量是预估出来的,并出示了燃气公司东风分公司“告知单”。告知单显示,因本月25日公司财务封账,要求用户必须在12月23日前交清本年度燃气费用,用气量结算时间至2015年12月31日,如逾期未交,将于12月24日10点进行停气处理。

  对这种预收燃气费、不交就停气的做法,王伟当即表示“拒绝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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