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严重不文明导游要上报 列入黑名单后出游或受限
作者: 刘欣 王晓丁 来源: 生活报 频道主编: 彭佳丽 2015-09-10 14:45:51

  生活报9月10日讯 9日,由省旅游局、省文明办、哈市文明办、哈市旅游局主办的“文明旅游龙江行系列主题活动”在中央大街启幕。启动仪式上,记者从省旅游局了解到,我省明确导游发现游客有严重扰乱旅游秩序行为,要向旅行社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上报,并形成记录,被列入我省将要建立的“旅游诚信名单”。

  现场,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处长张孝春表示,如发现游客在禁烟场所吸烟、攀爬触摸文物等不文明行为,导游必须制止。如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违反了当地的法律法规或民俗习惯,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被记录下来,被列入我省将要建立的“旅游诚信名单”及“黑名单”。导游可向所在旅游企业上报,由旅游企业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诚信部门报告。如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还可向公安机关上报。严重不文明游客在今后出游、乘飞机、银行贷款等或将受到限制。

  据省旅游局局长锡东光介绍,接下来我省各级旅游部门将开展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将旅游不文明行为案例、照片、视频等在媒体上集中曝光。

  此外,记者从省森工总局旅游局了解到,9月15日我省林区将进入秋季防火期,游客在此期间在森林景区抽烟,严重者或被刑拘。

  6种不文明行为或将纳入游客“黑名单”

  (一)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

  (二)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三)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

  (四)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

  (五)参与赌博、色情活动等;

  (六)严重扰乱旅游秩序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