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单车老太撞死骑摩托男子(图)
作者: 来源: 大庆网 频道主编: 胡晴晴 2015-08-10 10:01:32

  肇事逃逸

  老太赔偿40余万

  前不久,大同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薛老太在骑自行车过程中,逆向行驶,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而且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查看对方的伤势而自行离开,构成了肇事逃逸。后因本人及家属态度较好,积极赔偿,且薛老太年事已高,法院判处薛老太缓刑,并附带赔偿受害人家属40多万元。

  对于这个判定结果,薛老太及家人表示接受。通过这件事,薛老太也接受了教训,称无论使用什么交通工具,只要上路就要遵守交通规则,而且以后一定要多学法律知识。

  律师解答

  自行车算不算机动车,能否构成交通肇事主体?

  让胡路轩言律师事务所的王庆峰主任: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理论,交通肇事案件中通常涉及两大类主体,即机动车和行人。而自行车与行人同属行人这一大类主体;机动车则是指动力来源为电力或液体燃料,时速在20千米以上,重量在40千克以上的车辆。机动车与行人分类的主要标准是行驶或行走过程中对他人的危险性的大小不同。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不可能成刑法上的“主体”。

  本案中自行车属于行人不属于机动车,但这并不影响自行车驾驶员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交通肇事罪的本质是在公路或其他符合一定条件的道路上,以机动车和行人为主要法律主体的过失侵权案件。因此,本案符合交通肇事罪的一般构成要件,薛老太是交通肇事罪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