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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鸡送笼子忘了有私房钱 4000元被别人媳妇“没收”
作者: 赵剑宜 翟丝雨 来源: 东北网-新晚报 频道主编: 彭佳丽 2015-02-03 10:33:53

  新晚报2月3日讯 今年1月初的一天,哈尔滨市平房区平新镇商家屯的村民郭某从同村的李某手中买了一笼子鸡,顺手把鸡笼子也要来了。没想到第二天,李某急匆匆找上门来,说自己有4000元钱放在鸡笼子里了,让郭某赶紧还他,这是闹的哪一出呢?

  李某说,自己背着媳妇藏了4000元私房钱,他觉得这钱放屋里一定会被发现,于是就藏到了鸡笼子的角落里,还用木板盖上了,卖鸡时连笼子一起给了郭某,等到自己想起来,已经过了一天的时间。现在木板不见了,钱也没有了,肯定被人拿走了。听完李某的话,郭某火冒三丈:我不就买了你几只鸡么,谁知道笼子里面有没有4000元钱,我根本没见过,这是讹人。双方吵得脸红脖子粗,始终没有结果。

  为此,二人找到平房区人民调解室的律师,想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个问题。律师称,此事是由于李某疏忽大意造成的,即便真是郭某拿了钱,也只属于获取不当得利。只要郭某还钱,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郭某平静下来之后想起,妻子曾经翻动过那个笼子,便给她打了电话。妻子表示确实看到了那些钱,还以为是郭某背着她藏私房钱,就悄悄收起来了。郭某有些哭笑不得,跟妻子说明原委,让她赶紧还钱。郭、刘二人的矛盾就此化解。